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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裡隱藏著多少黑暗、詭譎、陰霾?↑


 


這件事,每年接近這一天就又要上演一次悲情戲碼,哭劇、鬧劇


當年就算是受難的人,如今來討所謂公道的已是他們的孫輩、曾孫輩


過了那麼多年,還在那裡翻舊帳翻不完,刑法上不是有追訴期嗎


就算有罪,也早過了追訴期,何況這孰是孰非的事件


黑白都沒搞清楚,就要一昧的推到當時的政府作得多麼錯誤


說是要撫平歷史的傷口,年年都在撫,為什麼年年都撫不平


又假腥腥的說「我們要原諒過去的錯誤」,那原諒了嗎


一再的拿出來放大,這叫原諒嗎,這中間,真的是無過而受冤枉的嗎


他們心裡應該有數


那些所謂的「受難者家屬」又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再表演一次他們的冤屈


我真佩服他們,那眼淚怎麼說飆就飆,是不是偷抹了萬金油?


他們可以獲得金像獎最佳表演獎了


然後政府就又慎重的、低聲下氣的再向他們道一次歉


這個道歉,我左思右想的也想不通道的那門子歉


好霸道喔,就像一個打了同學的學生還在老師面前一口咬定「是他先打我」


做了壞事還義正詞嚴,臉不紅氣不喘的,博得了同情


這個時代,只要是高分貝的狂叫亂喊,就都會得到好處


我實在不明白,等我到了另一個世界,這個疑惑也要跟著我帶了去


那個世界總該是個公平的世界吧


叫那兒的青天大老爺評評理,受委屈的到底是哪一方


打人的同學雞貓子喊叫,被打得鼻青臉腫的同學一句話也不敢吭


每年那打人的人還要盛氣凌人的叫囂一次,他真過癮啊,他真得意啊


每年都要派幾個case出來做樣板,再訴說一遍他們祖先受到的冤屈,聲淚俱下


說的都是「那個暴政的政府沒有經過審判用私刑,不明不白的犧牲了性命」


那我就很納悶了,當天在這事變裡把老弱婦孺亂棒打死的野蠻行為


難道就不是「沒有經過審判用私刑至人於死」嗎


老弱婦孺犯了什麼滔天大罪,需要用這麼殘忍的手段打到血肉模糊五馬分屍?


他們的罪就是不該來了台灣


有沒有人誠心的站出來對這些可憐的死難者道一聲歉?


現在道歉的對象沒有一個是因二二八事變而被莫名其妙砸死的外省人,沒有一個!


這是本末倒置,這是不公平的


我是碩果僅存的能替當年的外省死難者講幾句話的親身經歷者


為了這個使命感,在我自己的格裡總要把心裡的怨氣吐一吐


不要怪我每年都要聒噪一次


你們不要每年都上演一次那可笑的悲情戲,我也不會如此氣憤難平


〈這像不像最近關在看守所的那位,明明是自己做了多少見不得人的事


卻要牽托,怪東怪西,都是別人的錯,還裝死裝活的要人家憐憫他


把自己扮演成一個受虐兒的姿態,博得人家的同情,他成功了


這些所謂的受難者也成功了,唉,只有望天興嘆!〉


可否讓這樁陳年往事從此隨風而逝,一筆勾消


互相不再埋怨,不再重提,不再有怨尤,和睦的相處下去?


人總是要往前看往前走不是嗎


前人作的事要後人來承擔,怎麼樣也說不過去吧


我無意要冒犯任何人,這兩天的新聞我都不敢看不想聽


但再怎麼避免,仍灌到我耳朵裡來,不由自主的又氣到快爆炸,快腦充血


為什麼?你們為什麼不饒了我?


 



哀哉二二八


 




再走一次鬼門關


歷險記


無所不用其極


黑色二二八


撿回來的命


如喪家之犬


為什麼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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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13後記


為死刑犯請命,廢除死刑,這跟本是二二八的翻版嘛


我以為今年的二二八終於風平浪靜,終於沒有再一次讓我心情盪到谷底


卻怎麼又在這三月初搞出個法務部長王清峰這件事


只是為了不忍下執行死刑令,就不惜辭職下台


這又是一次顛倒是非的「罪犯不可治罪」的行為


犯行皆可原諒,殺人皆可寬恕,定罪者皆可議,執行者是不可原諒的劊子手


王部長被人問到「如果妳家屬被殺妳會原諒那殺人者嗎」?她竟說「會」


腦袋裹了剌阿肉啊!如果真殺了,她會原諒?我再怎麼也不信!


是什麼蒙蔽了這些一味替罪犯請命脫罪的心態呀


不忍見血濺刑堂,就會有更多的血濺街頭,血濺你我!


這是必然的,我們要止惡揚善,不可鼓勵犯案,危及你我呀


乾脆把法律也廢了吧,從此宵小惡徒肆無忌憚!這樣最寬大


沒有定人罪,沒有血染手指,「夜半敲門心不驚」


橫死街頭,冤死草堆,那是你們自己沒防好自己!是自己惹的,


法律管不了這些,法律有漏洞,好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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